造成公司分立无效的原因如下:
1、公司分立程序的缺陷,如果分立相关书籍中未记录事项,信息披露程度不够等;
2、公司分立内容违反公平原则,如果换股比例不公平,相关书籍的内容违反强制性法规或明显不当。
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引起公司分立无效因素有哪些
一、导致公司分立无效的原因如下:
1、公司分立程序的瑕疵。
2、公司分立内容不公平。
二、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分立的程序是:
1、股东会作出同意分立的决议;
2、签订分立协议;
3、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5、公司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全文6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