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是:
1、房产证转让转让不经过房产中介,合同条款和违约条款必须写清楚。签订合同时,卖方房产证上名字的当事人必须在场,如果已婚,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并签字,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必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存量合同。存量合同的金额必须与签订合同的金额相同;
3、房地产转让申请材料交给房地产局后,房地产局会给出收据,按照收据上述日期缴纳税款,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
4、缴纳房产过户税后,即可领取房产证。房地产转让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地产,到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让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屋买卖过户贷款流程
房屋买卖过户贷款流程为:
1.看房,买卖双方达成协议、支付购房定金
2.提交贷款申请、签署贷款合同
3.物业评估,第三方担保
4.银行审批贷款
5.房屋过户,支付首付款
6.交税、领取新的房产证
7.银行领取贷款合同、房屋抵押登记,抵押给银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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