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恶意拖欠工资,公司还需要支付工资20%左右的经济补偿。关于公司欠船员的工资问题,《劳动法》也适用《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无故扣减或拖延劳动者的工资。”月付“是指工资应按月支付,也应按月支付。因此,雇主应在自然月结束后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欠薪。在知道您的工资拖欠后,您必须及时找到法律援助
船员在要求工资时必须采取法律手段:首先,他们可以寻求工会的帮助;第二,你可以找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或劳动监察机构;第三,它可以向地方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其他监督部门报告情况
因此,如果船员工资拖欠,就不能采取极端措施。一些船员出售船上的贵重物品,这些物品不应带走,以避免因自己的盲目行为造成更多问题。拖欠工资的船员应当用合法武器保护自己。如果您认为上述答案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或者您有类似的问题,您应该找一位专业律师帮助您解决,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广州海事法院法官于今年8月8日至11日登船扣留了“延鼎3号”船,认真调查核实了该船的人员和物资储备,妥善解决了持续半个多月的社会矛盾,王某和其他12名船员连续数日集体前往广州海事法院要求陈述,并申请扣押该船,因为他们被“延定3号”租船人**延定船务有限公司拖欠190多万工资。由于涉案船舶不应被扣留,船员也无法听从立案法官的法律指导,他们一度兴奋不已
据了解,国内航运市场整体处于低迷状态,而中小航运企业拖欠船员工资和补贴的现象较为普遍,引发了大量的劳动争议。备案法官在做好船员的口译、答疑、安抚工作的同时,引导他们准备证据,合法合理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并要求船员最早在今年8月1日派代表跟进相关工作
,为了妥善处理船员的索赔,广州海事法院备案法院的法官耐心地指导船员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8月4日,评委们登上停泊在东莞锚地的“盐顶3号”,现场了解了船员和船舶情况:船上有14名正式船员和3名其他人员。船员基本上拖欠了3至6个月。食品和生活费用已经暂停。船上还有少量用于航行的重油,生活用轻油、淡水和安全锚泊电源基本耗尽,船员要求下船。此前,由于缺乏燃油付款、所有权变更或抵押,即“实时扣减”,该轮交易受到广州海事法院的限制。立案法院法官在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后,应当当场指导和受理船员的申诉。由于燃油和淡水短缺,以及8月和9月我省台风季节频繁,船员不得不离开该船。这是一艘不安全的船舶,很容易造成航道和码头设施的安全隐患。当时,备案法院不同意“扣留”该船
,因为这涉及许多船员的合法利益,扣押该船的风险很大。船员因生活困难无法提供保障。法官指导船员向法院提供合格财务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作为扣船担保。这也是法院第一次接受省法院目录中财务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在法院的协调下,船东安排了另一名船员负责船舶安全,并提供油、水、食物和其他事项。在制定计划并逐一落实相关事宜后,法院同意了船员的扣船申请。2014年8月13日,“延鼎三号”被广州海事法院依法查封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