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济南市司法局
申报条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所需书面材料送至济南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市局收到申请人补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遗失声明期满10日后,市司法局5日内将申请材料连同审查意见上报省司法厅。
4、省司法厅对市司法局上报材料进行复审,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予以补发的意见。同意补发的,上报司法部。
5、司法部批准补发的,自新证书下发之日起5日内,省司法厅通知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领回发至申请人。
办理地点:龙奥大厦G1133、G1134房间
办理期限:当场办理
工作时间:工作日
咨询电话:66608189、6660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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