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产生的欠款纠纷管辖法院可以由合同约定,若是没有约定的,由被告的住所地管辖以及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适用基层法院管辖。
一、买卖合同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没有管辖条款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二、怎么确定担保合同纠纷管辖
确定担保合同的纠纷管辖可以从以下方式入手:
1、合同中有约定的管辖地法院,按照约定处理;
2、约定的管辖法院违背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约定无效;
3、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三、合同提起法律诉讼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么
合同诉讼地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么,答案是不一定。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首先在当事人合同诉讼地没有约定时,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是有管辖权的,所以不一定是要在甲方所在地。其次,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了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具体内容如下: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综上,合同诉讼地不是必须在甲方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选择与合同有关地方的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也可以由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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