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时间:2023-03-29 09:50:53 44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有:遵守管理规则与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对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履行执行义务。

一、业主委员会可以代替业主签合同吗?

业主委员会不可以代替业主签合同。业主委员会只是一个执行机构,没有决策的权利,因此,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授权而签定的合同是无效的。国家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二、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会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业主大会应当在更换物业公司前决定以下事项:

1、业主大会的决议,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在做出决议后及时书面告知原物业管理企业;

2、授权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3、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4、授权业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由业主大会最终确定中标人。

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如下: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由以下两种产生方式:

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业主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区别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业主监督委员会会是经物业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由产权人和使用人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房屋管理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权利和义务不同,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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