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不缴纳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承租人卷走了动迁款怎么办
承租人卷走了动迁款可以找动迁组。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没有支付或者是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支付。合理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若是出租人经过要求之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强制缴纳租金了。若是经过合理的期限之后承租人逾期仍然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1、将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使用、收益。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维修义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三、公司不给房东押金怎么办?
托管公司跑路,没有给房东付租金,房东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租客搬出,其租客产生的损失由房屋中介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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