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地区的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士同样具备购房资格。
除此之外,法律并未对购房者的年龄做出任何明确限制。
然而,当购房者是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时,若想签订购房协议并且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这类未成年人无法独立完成这一过程,必须要得到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的协助才能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
但是,如果这个未成年人提供的劳务收入是他/她主要的生活来源的话,那么这个人应该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未满十八岁也可以考虑独自购买房产。
对于不足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由于他们的认知和理解能力尚处在成长期,所以被归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代表他们来完成购买房屋的相关手续。
而对于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已经具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力,却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畴,此类情况下,他们购买房屋所需经过的手续就必须得到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或者由法定监护人亲自代表他们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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