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会不予仲裁?
以下情况会不予以仲裁: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二、申请仲裁开庭后多长时间有结果
申请仲裁开庭后45天左右有结果。劳动仲裁的期限是45天。从立案之日起,仲裁委员会必须在45天之内作出裁决,如果不裁决,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正常情况下,立案后必须有20天左右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三、仲裁包括自愿原则吗
仲裁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仲裁的基本原则有: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或仅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根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这是正确处理纠纷的根本保障。
3.独立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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