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债权人会议的主席和产生方式,以及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挑选产生,负责主持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但代理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授权委托书。
一、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挑选产生。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二、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主席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债权人会议,并且在会议通过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决议时,需要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此外,债权人会议主席还有权要求列席人在债权人会议上的陈述意见,并负责公布债权人会议决议。因此,债权人会议主席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总之,债权人会议主席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负责召集和主持债权人会议,并在会议通过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决议时,需要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债权人会议主席还有权要求列席人在债权人会议上的陈述意见,并负责公布债权人会议决议。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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