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书受托人要到场吗
可以不用双方到场的,委托本身就是单方法律行为,如果你要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委托事项相关的材料,受托人的身份证。受托人无需到现场,只是要能够找个可以信赖的委托人完成。
二、进行委托书公证时需要怎么做
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由于委托书上要写明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因此好能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证件;
3、拟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处亦可代拟授权委托书)
三、受托人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按要求完成,忠实职责)。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2.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办理)。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分经委托人同意和不经同意两种情形)。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3.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报告义务)。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结果。
4.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交付义务)。
5.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过错承担责任原则)。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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