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可以不到场,但是委托人要去现场,委托本身就是单方法律行为,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写明双方当事人信息。
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委托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全文5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