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结婚前隐瞒离过婚有孩子的事实,不能申请婚姻无效。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重婚;双方当事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结婚。所以女方不可以因为老公结婚前隐瞒离过婚有孩子的事实而申请宣告婚无效。
婚前隐瞒病情是否可以算婚姻无效
关于婚前患病不属于无效的情节,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值得注意的是,出于尊重婚姻自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再将疾病列为禁止结婚以及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而是作为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
在双方充分了解并相互接纳的情况下,法律允许这种婚姻关系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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