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怎样强化自身安全意识,用一句话来说就是遵守安全生产基本原则,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现象、行为作斗争。具体做法为:
(1)不接受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主要是对企业生产领导讲的,对于如下指挥或管理做法都是违章指挥: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无“做工证”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进行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2)不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主要是对现场操作的员工讲的,如下行为都是违章作业的不良现象: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动设施、设备;随意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等。总之,违反了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的作业行为都是违章作业表现。
(3)不能违反劳动纪律
不同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例,都对劳动纪律作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如果在生产工作中违反了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并导致不良后果,就会受到应有的处罚。
(4)安全否决权原则
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5)三不伤害活动
即对职工进行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的全员安全教育活动。
(6)发生事故后“四不放过原则”
即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事故原因没查清,当事人未受到教育,整改措施未落实,事故责任者未追究,四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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