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是:
1、买卖合同转让标的物所有权,定制合同标的物为特定劳动成果;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或特定物,定制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
3、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无权询问出卖人的生产经营和标的物的取得情况,定作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情况下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工作状况;
4、一般而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在合同订立前形成,而定制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在合同订立后形成。
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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