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是不一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社会出售已完成的房屋,并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买卖人,买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将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的合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房价的行为。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的商品房预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的行为。
房屋预售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简单地说,政府按不同的房屋状况出台了三种合同示范模板--预售合同、出售合同、买卖合同。前两个对应的是购房人从开发商手里买一手房所需签订的合同。第三种是购房人从已经取得了房产证的个人(这人的房屋取得也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一手房)买二手房签署的合同。
在房屋建设工程还未竣工、但已经达到了政府允许的预售条件时,开发商与购房人签署的就是预售合同。购房人买的是期房--远期交付的房屋。在这阶段,因为房屋的平面建筑设计、室内设施配备、交付日期、房屋实际面积、小区平面规划都是预计的,是不确定。所以针对这些(例如面积误差的处理规则),必须在合同里双方约定下来。交房时,按约定逐一核对,若没做到按违约条款处置。
后两种合同因为签署时没上述这些问题,但有新的问题要约定--例如若银行贷款迟于购房人预计的时间下来怎样算违约责任。所以,在后两种合同里,合同条款会比对预售合同相应地做调整。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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