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医生下处方用药时药物过敏不一定是医疗事故,但如果是医生个人疏忽导致患者人身受到伤害的,就属于医疗事故。药物过敏可能有以下原因:过敏反应、过敏性体质、药物过量。患者在使用药物前应熟悉剂量并遵循医生的指导,避免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生。
药物过敏属于医疗事故需分情况考虑:
1、医生下处方用药时,药物过敏,只要医院按正规的程序使用药物,是不属于医疗事故的;
2、如果是医生个人疏忽,没有事先询问患者导致患者人身受到伤害的,属于医疗事故。
药物过敏可能有以下原因引起:
1、过敏反应可能是因为受到外界刺激,当患者出现过敏反应的时候,会浑身起疙瘩,还会出现小丘疹,还会出现红肿的情况。建议去正规的皮肤科做检查,然后进行针对性的治疗,在平常的生活当中,我们也要注意一下自己皮肤的健康和卫生;
2、若是患者是过敏性的体质,那么也会导致药物过敏。当药物使用不当的时候就会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建议选择解热镇痛的药物来进行治疗,或者是使用抗生素来缓解症状,出现过敏症状的时候,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用药,不要自己随意购买药物;
3、药物过量也会出现过敏反应,患者服用过多的药物就会导致出现中毒的现象,随后过敏的症状也就会出现,所以说在使用药物之前一定要先熟悉剂量,在吃药之前看清楚,不要过多的服用药物。
综上所述,药物过敏主要是由于药物所引起的过敏反应,这是药物不良的一种特殊类型。出现药物过敏也是有原因的,和人们的体质有一定的关系。最常见的发热,皮炎,过敏性休克都是药物过敏反应,根据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患者的药物过敏的反应是不一样的。
药物过敏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如果不涉及到违规操作是没有什么责任的,如果有违规操作那就属于医疗事故了,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很有可能负刑事责任。
如果是用药导致过敏死亡,这个时候需要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医疗事故赔偿条例》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