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租房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不符合或未保持合同要求、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等;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未按约支付租金、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擅自转租转借换租等。
甲方(房东)违约责任处理
(一)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二)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滞纳金。
(三)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四)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租户)违约责任处理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二)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5%支付甲方滞纳金。
(三)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
(五)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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