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官司打赢了,葛华却因为官司打得太久,到该赔付的时候他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有两项工伤赔偿金拿不到,白白损失了3万多元。
葛华生于1956年11月16日,到去年11月16日他正好60周岁,在他58岁那年,他开始了一场马拉松式的诉讼。2004年6月,葛华给一个私人建筑队打工,在栖霞区的一个工地上做搬运工。9月15日,葛华在干活时从二楼摔了下来,导致双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医药费花了2万多元。建筑队老板只在治疗初期出了4000元后就拒绝再付后续费用。
无奈之下,次年4月,葛华走上了申请工伤之路。随后,葛华的工伤认定历经行政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一年零两个月马拉松式的程序总算是结束了。2006年6月,葛华得到了工伤认定。
工伤是认定了下来,接下来该做劳动能力鉴定了,正如葛华担心的那样,劳动能力鉴定又是一场马拉松。等葛华收到生效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时已是2006年12月15日,他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这下葛华的心终于放了下来,经过这么多步,现在终于可以谈实质的工伤待遇赔偿了,他找人算了下可以拿到近4万元的赔偿金。于是,葛华来到栖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建筑队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近4万元的工伤待遇。然而仲裁委工作人员的话让葛华顿时血压升高,原来在2006年11月16日的时候葛华已经满60周岁了,属于法定退休年龄,单位不用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加起来就有3万多元。
葛华两年官司打了下来,按道理能拿到的赔偿金却因为年龄问题少拿了一大半。他攥着8000元的赔偿金思前想后怎么都想不通,半年过去了,他给本报法援热线打来电话询问这个结果是否合理。
江苏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黄双强律师分析说,虽然葛华非常吃亏,但根据《南京市工作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五级到十级的工伤职工因退休、退职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最终的结果是符合法律的。黄律师提醒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时,应尽早完成工伤认定,并注意在法定退休年龄前提起诉讼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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