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有期限。具体期限是几年视情况而定:
1.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是两年,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2.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年至三年,也就是一共三年至五年。
3.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不交物业费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吗
不交物业费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若业主拒不缴纳物业费,会被起诉至法院,不仅要卷入司法麻烦,如果在法院判决之后,还是不交,就会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此类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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