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职工被单位辞退,当事人有权申请以下赔偿。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数额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工作年限乘以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倍,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3、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
孕妇被辞退的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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