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会产生交强险过期发生事故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有两个原因,一是车主忘记交强险缴纳的时间,二是车主因为各种原因刻意不缴纳,当然这两种行为导致的后果是相同的。交强险与其他的车险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交强险的强制性,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所有的车主都必须缴纳交强险,在交强险过期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车主一方不管是因为上述的哪一种原因都存在主观过错的。
这时很多车主都会担心,在交强险过期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是不是自己需要更多的承担责任。这一点其实是多余的担心,车辆交通事故当中,定责通常都是由交警部门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的,并不会因为交强险过期产生需要多承担责任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交警在做出具体的判断之后就会按比例分配责任,在自己分配到的责任范围内赔偿的时候就产生了交强险是否缴纳的差异了。
如果是交强险过期发生事故的情况,在赔偿的时候车险公司是不会提供相应的赔偿的,但是在理赔的过程中由于车主没有按时缴纳交强险还是存在一定的过错的,而且交强险属于强制缴纳的部分,为了更好的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在赔偿的时候还是按照缴纳了交强险的标准来进行赔偿,但是需要的赔偿就需要车主自行支付了。关于这一点是有确实存在的案例的,在2009年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车主没有按时缴纳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最终法院判决按照交强险理赔标准对受害人做出赔偿,在此类案例当中起到了示范作用。
总之,交强险过期发生事故的话,车主需要承担的责任虽然不会增多,但是需要支付的费用却确实增多了,因为车险公司在车险过期的情况下是不会提供赔偿的。
全文6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