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赔偿法施行;检察机关国家赔偿工作具体程序明确
综合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自1995年国家赔偿法施行以来,截至今年10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赔偿案件67354件,审结59611件,赔偿金额达17.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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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全国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97725件,审结89123件,结案率为91.20%。其中除上述一审行政赔偿案件外,还受理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30371件,审结29512件,决定赔偿9878件,支付赔偿金额39220.7万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即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对此,最高院副院长江必新昨日在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会议上表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根据修改决定中有关赔偿委员会设置的新规定,尽快对赔偿委员会进行实体化改组。同时要完善国家赔偿与其他救济途径和方式的对接、赔偿案件的办理、赔偿申请人救助等机制,确保人民法院正确履行国家赔偿决定职责。
对此,最高检近日也下发《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明确检察机关国家赔偿工作具体程序。《规定》共8章51条,主要包括赔偿义务机关的立案条件、审查处理、复议程序、赔偿监督、赔偿决定的执行等程序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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