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市居民首次申请个人赴港澳旅游的,应准备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纸张尺寸为16K)以及2寸淡底色彩照3张,并完整填写《上海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除刚刚提到的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外,都无须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我们将在受理后的十个工作日后签发证件和签注。再次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所持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2寸淡底色彩照1张,并完整填写《上海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我局将在七个工作日后签发证件和签注。需要提醒申请人注意的是,请尽量自行准备符合规定的照片,以免因遇照相排队而耽误时间。
全文2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