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情况下,已办理首次销售合同备案手续的交易往往难以进行修改,主要原因在于这样做旨在保证交易过程的透明性以及防止发生一房多卖的现象。
然而,如果在合同中存在明显错误或者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需要对其进行调整,并且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便有可能通过解除原有合同并重新签署新的协议来完成相应的修改工作。这种操作通常会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此条款虽然没有直接说明预售合同备案后的更改流程,但它强调了产权登记的重要性,实际操作中更改需遵循严格的法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