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立的合同被法院判决为无效之时,原本在有效合同中所包含的约定条款亦将失去其原有的法律效力。
若果因合同无效而产生损坏赔偿事件时,当事人只有权利向导致合同无效的这一方寻求赔偿,并有权依据相关法规追究对方的缔约过失责任或是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所签订的合同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首先是一方当事人采用欺诈、威胁等方式与另一方签署合同时,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合法权益;
其次是当事双方恶意串通,共同侵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合同出于何种原因最终被宣布无效、被司法撤销还是终结(终止),都不会对合同中的独立存在且关于争端解决办法的条款产生任何影响,它们仍将继续保持其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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