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由双方进行协商,对探望的方式、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得阻止另一方探视。
一、我国法律的规定探视权是不能缩短时间吗
我国法律的规定探视权是能缩短时间的。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且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当事人无法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给孩子抚养费时可否得到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管有没有支付抚养费都有探视权。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中止探望。
三、孩子的探视权怎么去行使
对于孩子探视权,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探视次数的法律规定。
对孩子行使探视权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全文6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