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责任,但是属于部分责任。就未成年孩子的损害后果成因来看,系邻居作为监护人没有有效监护未成年孩子的安全,纠正其危险行为,以及当事人未尽到相关注意义务共同所致,双方对最终的损害后果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涉及具体责任的比例,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从问题的描述来看,对等责任的可能相对较高。当事人双方可以本着互相理解的角度,进行协商,实在协商不了的,只能发起诉讼,一切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一、侵害财产权如何赔偿
侵害他人财产权的,应该这样进行赔偿:
1、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
3、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
4、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先协商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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