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如因病情需要到统筹区域外异地(中国境内)进行诊治。
首先需要到大连市三甲级医院开具转诊单,持转诊单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登记,然后才可以到外地进行治疗。
转诊、在非家庭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住院治疗发生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现金垫付,出院后将住院收据、费用明细(须加盖医院结算印章)、出院小结、医疗保险证和IC卡、身份证原、复印件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现金审核报销。
异地就医的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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