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作业,一旦碰到没有预见到的自然灾害,引起海难,沉船过后,就可能会有不幸的船员因此失踪。而且,在茫茫大海中,又很难找到尸体,这种时候其实早已经没有生还可能了,要这种情况的,船员家属可以去找船东或是船公司要求赔偿。
实际上,在沉船事故之后,想要在茫茫大海找到尸体其实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按照失踪并且根据客观条件推测是无生还可能的话,那就可以直接宣告死亡。不过,因为人是在大海沉船事故中失踪的,这种情况下,可以先由沉船事件调查部门出具船员无生还可能性的证明材料,然后就可以找船运公司索赔,按工亡办理就可以了。
按工亡处理时,一般是给死亡赔偿金,对于死亡赔偿金,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这里还需要注意地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前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期限上,《道路交通处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是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是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要是船公司那边以遇难船员生命迹象不确定为理由拒绝赔偿的,那么船员家属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找法院起诉的话,一般要走下面的步骤:
首先,你要快去法院立案,现在立案都实行诉前调解,不直接立案,光是等调解都要好长时间。
其次,去立案要早,晚了可能立不上,因为很多法院每天立案数量内部有限制。
再次,交立案材料后,先交钱(50-100),然后等通知,如果法院决定立案受理,会在7天内给你寄发(或者通知你去取),如果不受理,也会给你不予受理通知书。
最后,在一些沉船事故中,往往会丧生不止一个船员的性命,要是遇难人数较多,而船公司那边又不肯及时给赔偿的,那么建议可以联合起来,委托个专业律师代表大家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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