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转移财产不管多久,只要一经发现,就可以追究。
一、民法典中离婚怎么界定转移财产
离婚是这样界定转移财产的:夫妻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将财产通过一定方法将财产转让出去,不让另一方分割该财产的,这种行为就叫转移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转移财产的目的是为了不让另一方分割该财产,只要夫妻一方将财产转移出去,不让另一方参与分割的,这种行为就可以算作转移财产。
二、民法典离婚转移财产怎样认定
现实中夫妻离婚,经常会出现其中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写假借条等形式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据为己有,这种情况一经发现必须受到严厉惩罚。但是在财产转移认定时,证据的收集很重要,可以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主要包括转账记录、未经允许私自出售共同房产、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虚假开支和恶意负债等行为,可以多收集其财产线索,比如相关汇款转账记录、发票收据等书面材料,以备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三、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如果一方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以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其中转移财产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不仅是转移财产行为,对于隐藏、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也都适用;如果是已经离婚,此后发现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该事实后起诉要求分割该部分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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