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梧州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3、服务窗口受理人对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提出受理意见
4、审核人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变更登记条件,并提出审核意见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
审查时,发现变更登记申请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5、科室负责人核准,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1个工作日)
6、服务窗口受理人制作决定文件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梧州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2号,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411号修订)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4年1月24日修订)
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三、梧州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地点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事通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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