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合同可以被单方解除。企业倒闭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一、什么是破产和解?
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破产发生,给债务人以重整事业的机会。与一般民事和解不同,破产和解是强制性的和解,只要债权人会议以法定多数通过和解协议,对反对的少数债权人也具有法律效力。和解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条件。破产和解与一般民事和解不同,不仅需要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才能成立。
二、公司破产在哪里申请呢?
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当经营出状况或经营不下去时,可以对公司申请破产,破产是一种法律程序,当公司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一般来说,只有在资不抵债,走投无路时才会选择破产,那么公司申请破产在哪里申请呢?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由其债权人或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在破产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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