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管辖原则是刑法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包括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其中,属地原则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刑法,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属人原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保护原则是指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普遍原则是指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八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全文5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