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证据种类当事人陈述
时间:2023-06-03 19:24:43 4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什么是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特点是什么

当事人陈述是指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就他们对案件事实的感知和认识所发表的陈词及叙述,依靠当事人陈述,可以反映案件事实的全部或部分面貌。在广义上,当事人陈述还包括当事人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关于案件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述。

二、当事人陈述的特点

当事人陈述有四个特点:

(1)当事人最了解案件事实,因而当事人可能具有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2)当事人一般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当事人陈述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倾向性;

(3)当事人陈述的复杂性,体现在当事人陈述的不同内容和不同功能上;

(4)当事人陈述的调查方法,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略有不同。前者采用独立的调查方法;而后者则采用和调查证人一样的调查方法

三、当事人陈述可否作为证据的争论

当事人陈述可否作为证据历来备受争议,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西方传统理论认为当事人陈述不能作为证据,一是因为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由于他们的诉讼地位,他们对案件事实的陈述缺乏可靠性,并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而应视为证明的对象,二是要求当事人陈述与自己不利的案件事实,未免强人所难,三是因为没有人能为自己的案件作证。

第二种观点是我国现行立法则认为当事人陈述可以作为证据,我国立法者认为当事人是发生争执的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对于它的产生、发展和演变及发生争议都更加了解,陈述较之其他诉讼参与者不仅全面,也更深刻,并且当事人涉讼后一般都希望案件得到公正解决,因而一般能够作到实事求是的陈述。总的来说,我国现行立法采纳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是因为当事人所处的地位决定了他们陈述所反映的案件事实,最为直接、具体、全面和系统,有利于审判人员借以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在这里必须注意当事人和证人不同,当事人不负有必须陈述的义务。民事诉讼法第7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第三种观点是当事人陈述可否作为证据,端赖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有些内容可以作为证据有些不能作为证据。英美法系的一贯做法,大陆法系在20世纪30年代,德国1933年民事诉讼法以后,就采取了类似的方法

在现代司法中,当事人陈述一种证据种类已经越来越不符合要求,在证据制度中,当事人陈述是证据种类,当事人主张则是证明对象,让当事人用自己的陈述去证明自己的主张,会导致大量虚假陈述的产生使审判人员无法辨认真正的证据,也无法做出正确判断。所以笔者赞同第三种对待当事人陈述的方法,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灵活运用当事人陈述,以便于司法公正。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证明对象
    刑事证明对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实体法事实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被告人的身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等。程序法事实则包括关于回避的事实、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等...
    更新时间:2024-02-02 18:00:28
查看证明对象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证明对象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看待证据种类当事人陈述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看待证据种类当事人陈述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