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无权处分是指处分人对其处分的标的物不具有法定处分权,而以自己名义进行处分的行为。
一、无权处分与一物二卖有何不同
无权处分与一物二卖区别: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一物二卖是民法上常被举出用以说明债权平等原则、第三人侵害债权以及物权行为独立性等法律概念的虚构案例。
二、无权处分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主要有:
(一)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人未支付价款场合,买卖或赠与合同等无效,在买受人或受赠人等善意的情况下,由无权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已经交付,买受人已支付价款时,买受人因其善意而取得处分物的所有权,权利人只能向处分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如此他仍有损失时,再基于侵权行为法向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
对于一般的无权处分合同,需要权利人同意才能生效。如果权利人不同意的,无权处分合同是无效的。无权处分人需要赔偿善意第三人的损失,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三、主体不合格导致合同无效的主体
主体不合格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1、当事人不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例如,一般的合同订立,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对标的物不享有处分权。例如,无权处分人的行为,未经所有权人追认,不发生法律效力;
3、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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