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是什么
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将来可能发生的合法事实,注意,附条件生效合同对所附条件有如下要求:
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
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吗,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条件。在此条件出现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二、附条件合同中条件的分类
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大致可以分为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两类:
1.肯定条件
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它以一定事实(所附条件)的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所附事实的不发生,则为条件不成就。
2.否定条件
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它以一定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该项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
三、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
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在于是作为附款的条件或者期限,其客观上是否可确定,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而作为期限的付款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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