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
1.户口簿;
2.被注销人及办理人居民身份证;
3.入伍注销的出具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死亡注销的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或者《死亡医学推断证明书、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或者县(市、区)以上公、检、法机关出具的死亡鉴定书或者村(居)委会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国外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材料。
备注:
办理说明
a.出国注销户口的,本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到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办理公证书;
b.死亡注销户口的,如死者身份证丢失的,办理注销户口的亲属或监护人须提交书面丢失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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