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描述了不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损失和费用,包括由受害人故意导致的交通事故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以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以下是不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损失和费用:
一、由受害人故意导致的交通事故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 通 事 故 保 险 范 围 有 哪 些 ?
交通事故保险范围包括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该条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保险范围包括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保险范围包括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损失和费用不包括由受害人故意导致的交通事故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以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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