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什么是继承呢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法律规定的继承权,是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才能发生的一种既得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则继承人不会发生这种权力,只是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另外,遗嘱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合法程序立有遗嘱并且在权力发生时已经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的。
当然,所继承财产还必须是在合法获得的,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其次,什么是赠与呢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一般是被继承人生前将房产赠予继承人,这种行为被称为生前赠予。
那么,说了这么多,到底是生前赠予好还是遗嘱继承好呢?
生前赠与的费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
生前赠与的好处:生前赠与房产,可以立马办理过户手续,受赠与人能够马上获得房产并且行使权力;
生前赠与的弊端:生前赠与可能需要缴纳更多的费用,需缴纳全额契税、印花税,并且一般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的情况除外;
遗嘱继承的费用: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不动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遗嘱继承的好处:我国现在还没有开始执行遗产税,所以房产遗嘱继承的好处是可以少缴税,只需交纳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遗嘱继承的弊端:弊端在于继承人必须在被继承人过世以后才能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获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时,即使被继承人已经依法立定遗嘱确定继承人(一般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房管部门仍会要求其他合法继承人到场,除非其他继承人提供不出其他公证遗嘱,该份公证遗嘱的效力才会被认定。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了很多因为房产继承权益的纠纷。可以说,依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手续较生前赠与房产而言,更加繁琐和困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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