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如果正常被辞退,员工能够拿到公司给的N个月经济补偿金(N=工作年限),而如果公司是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下,作出的辞退操作,员工是能够得到2N个月的赔偿金的。比如你在这家公司工作10年,协商一致的辞退是可以拿到10个月的补偿金的,而如果公司违规操作了,你可以拿到20个月的赔偿金的。所以,我们有必要了解,哪些情况下公司的操作是合法辞退员工的,如果没有达到要求,就是违法。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文是在《劳动合同法》里面的第36-45条,一共八条。其中第36条、39条、40条、41条规定的是公司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44条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通俗讲就是“这些情况可以解除终止合同”;第42条、45条规定的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禁止性规定,通俗讲就是“这些情况不可以解除合同”;第43条是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通知工会,通俗讲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所谓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违反的就是以上这八条。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只要遵守和不违反这八条,就算合法。(具体条文比较长,我就不截图了,感兴趣的童鞋可以搜索下查看)
一、这些情况公司可以解除终止合同
(1)协商一致,员工也同意的情况
(2)员工违法违纪等情况
如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违反公司条例,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条件、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在外兼职严重影响到本职工作的完成等等。
(3)员工自身客观原因的情况
一种是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服从另行安排的;
另一种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最后一种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未能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注意公司内部机构调整撤销岗位不算重大变化哈)
(4)终止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满、员工退休或提前退休、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公司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以及其他法律规定情形。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合同期满,如果员工符合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查看第二点),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时是不能随意作出终止合同的决定的。
二、这些情况公司不可以解除合同
(1)可能得职业病的劳动者在未离岗前进行检查或者在看病期间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有上述六种情况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具体可以查看我之前发的文章,在此不展开讲)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要辞退员工,公司可不是随随便便给份辞退通知书就可以了,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操作,如果没有,则属于违法行为。
(1)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第40条);
(2)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第41条);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第43条)。
所以我们搞明白了哪些情况下,公司的操作是合法辞退员工的,如果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就是违法。这时候被辞退的员工就可以向公司主张“2N”的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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