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品房逾期交付的案例,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然而在此之前,应向开发商发出正式的催促通知,以确保其知晓相关事实。若开发商能够按照双方先前商定的期限履行义务,那么退房的要求便不应被采纳;反之,倘若开发商未能如约完成交付工作,购房者可依此情形请求解除购房协议,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其已支付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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