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出生证明的主要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包括:
1、未取得县卫生局核发的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2、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对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等。
一、宝宝的出生证有什么用
宝宝出生证明的作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4、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二、出生证明如何补办?
一、出生证明—补办证明:申请人(父或母)向户口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提出申请证明,例:我村村民×××,其妻×××,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请给予补办出生证。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二、出生证明—补办的机构: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者因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和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发。三、出生证明—办理材料:(1)登报声明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号作废;(2)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须父母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出具孩子未报户口的证明;(3)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4)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三、怎么办理出生证明
办理出生证明的方式如下:
1、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
2、孩子姓名: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矛盾;
2、父母双方身份证: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结婚证: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
5、准生证(可有可无):国家放开了二胎政策,对于准生证的要求现在没有那么严格了,准生证只作为医院的报销证明,不是办理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的证件,没有准生证也可以办理出生证明;
6、出院时结算清单: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在医院办理,医院的规定各有不同,市级医院办理的话需要携带本医院的出院结算清单才能办理。住院清单是证明孩子是在本院出生的一个有效证明;
7、办理时间:办理出生证明之前要问清楚医院的办理时间;
8、办理程序:带齐了证件去制定的地方科室按照办理流程进行办理就可,但是要注意录取的信息和自己携带的证件信息名称要符合。
一、出生证明可以证明的事项如下: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二、出生证明丢失后的补办流程如下:
1、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
2、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上交;
3、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总之,出生证明一般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相关材料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非本地户口在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携带相关材料,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如果出生证明丢失,可以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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