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届满后,犯罪嫌疑人仍需在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名。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可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在取保候审期间届满后,犯罪嫌疑人仍然需要在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名。《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疑 问 】 取 保 候 审 结 束 时 , 如 何 领 取 退 还 的 保 证 金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取保候审机关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需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然而,在取保候审结束时,如何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当事人及其家属并不清楚。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案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律师可以代为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当事人及其家属应委托律师代为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在案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律师可代为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在取保候审期间届满后,犯罪嫌疑人仍需在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名。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当事人及其家属可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然而,在取保候审结束时,如何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并不清楚。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家属应委托律师代为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在案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律师可代为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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