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期房退房需要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如果单方申请退房的,需要有如下法定的或者约定的退房事由:
1.开发商一套房产签订两次买卖合同,即“一房二卖”。
2.开发商擅自将已出售房产抵押。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论房屋是否交付,买房人均可要求退房。
4.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经多次维修仍不能恢复,买房人可要求退房。
5.房屋误差面积超过约定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房人如不愿按实际面积购买房屋,可要求退。
6.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可要求解除合同。
7.因开发商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买房人可要求解除合同。
一、期房销售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期房销售应符合下列五个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二、期房的缺点
期房有如下缺点:
1.看到的仅仅是预购房屋的买房户型图、整个物业的效果图,而非实物。
2.有关买房面积、买房户型、装修标准难以判断。虽然开发商为房子描绘了一幅美丽的图画,但是具体怎样还是要看最后拿到的实物。
3.购买有风险。若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因实力不足、缺乏必要的资金,使工程停顿,那么买房者就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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