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用途出租的房屋是否可以为住宅
办公用房产是可以居住的。所有建筑物均可住人,但是不能改变使用性质,擅自将办公房为居住房。办公性质的房子住人不违法,但住房用于办公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出租房屋需要缴纳什么税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3.水利基金:以租金收入0.08%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5.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7.免征印花税。
三、房屋出租证去哪里办理
房屋出租证去当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如果是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县,就要在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n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n (二)住宅的位置;\n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n(四)居住权期限;\n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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