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运城市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双方户口本;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县(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注:若双方户口性质不同的只可办理农转非。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市(县、区)公安局户政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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