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右手手腕右桡骨远端发生骨折这一情况,依照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的规定,通常可以申请评定为十级伤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赔偿准则,您应获得如下补偿:
首先就是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
其次是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这里要注意的是,十级伤残的情况下,每满一年就会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若未足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进行计算;
再者就是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同样在十级伤残的情况下,每满一年也会有0.1个月本人工资的发放,不足一年的则按照一年来进行计算;当然,其它类型的费用也将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需要特别提醒您,如果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所能享受到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小于3个月的话,那么就应该按照3个月的标准来予以支付。
若是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终止,或者说职工本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对于此类情况,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他们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所在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每月平均工资这个基数,来分别向职工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后要提出的是,当十级伤残的职工的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是听从于用人单位的依法安排而解除劳动关系时,除非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已发生死亡的情况外,还应由工伤保险基金会对其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也会同样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从而顺利结束工伤保险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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