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1.补贴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
(1)博士;(2)35岁以下的硕士;(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2.补贴条件: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申请程序1.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3.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
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1)申请人在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变更在肥就业单位的;(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或在本市其他单位就业的;(3)申请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广州市硕士研究生落户政策
广州市硕士研究生落户政策如下:
1、考证入户条件:
(1)中级职称加40岁以下加6个月广州社保缴纳;
(2)高级职称加50岁以下加申报期间有广州社保缴纳。
2、学历入户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加40岁以下加缴纳广州社保6个月;
(2)研究生或硕士学位:45岁以下加有广州社保缴纳记录;
(3)博士学位:50周岁以下加有广州社保缴纳记录;
(4)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士学位:40岁以下加缴纳6个月广州社保。
3、积分入户条件。45周岁以下,持在广州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并缴纳广州社保满4年;同时,分值越高机会越大。分值太低的人,建议选择考证入户。
4、投靠入户条件:
(1)夫妻之间投靠:夫妻结婚登记2年,其中一方有广州户籍;
(2)子女投靠服务:父母亲有一方或双方都有广州户口,子女为未成年人;
(3)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有广州户口,父亲达到60周岁或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条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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