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修期限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
首先是“7日”合约条款,即对于产品自出售之日起计算的七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了性能故障问题,消费者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做出退货、更换商品或者维修等三种选择;其次是“15日”规定,同样是从产品销售当日开始计算,在第十五天时若发生性能故障现象,消费者也可进行商品更换或者维修服务;最后是“90日”规定,在此期间内,如果因为商品制造商没有提供相应的零部件而导致产品无法得到及时修复,那么从商品送到维修点之日算起,超出九十个工作日还未能修复完毕的情况下,修理商应该在维修记录表上加以标注,同时销售方需要根据此记录向消费者免费更换同款同类型号的全新产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全文4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